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知识点: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1、平等主体(环球网校提供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1)仲裁与民事诉讼均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横向关系)的经济纠纷(如公司之间出现合同纠纷),但二者不可并用。
平等主体之间出现经济纠纷时,采取“或裁或审”的原则,当事人只能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中选择一种解决方式。
(2)仲裁实行自愿原则,只有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仲裁。
(3)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人民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双方当事人均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
(4)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不能再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常见考点:法律行为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常见考点:法的特征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初级会计职称备考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或登陆初级会计职称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以上文章为考生提供“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知识点: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要求参加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生学习并掌握知识点。
2、不平等主体
不平等主体之间(纵向关系)出现纠纷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选择与诉讼的性质有关:
(1)一般情况下(如甲公司对工商局的罚款决定不服),当事人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但对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时不能再申请行政复议);
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免费申请),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再提起行政诉讼。
(2)特殊情况下(如甲公司对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不服时),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只有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常见考点:法律行为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常见考点:法的特征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初级会计职称备考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或登陆初级会计职称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以上文章为考生提供“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知识点: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要求参加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生学习并掌握知识点。
最新资讯
- 【考前救命讲义】202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前五页纸汇总2024-05-16
- 【考前突击】2024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前10页纸免费下载2024-05-15
- 【考前突击】2024年初级会计实务考前5页纸免费下载2024-05-15
- 考前突击!2024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狂背2024-05-15
- 考前救急!2024年初级会计实务高频考点速记2024-05-15
- 考前抢分资料-2024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203个2024-04-18
- 考前干货:2024年初级会计实务122个考点 教你快速掌握考点2024-04-18
- 24年初级会计实务考试的考点:第十章第三节政府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2024-04-09
- 24年初级会计实务重点章节知识点: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的核算2024-04-09
- 24年初级会计考试会计实务考点:净资产业务及资产业务2024-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