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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房产税税收优惠

更新时间:2019-01-15 11:15:58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31收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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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9年注册会计师基础阶段备考已开始,环球网校小编整理并发布“2019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房产税税收优惠”本文主要分享房产税税收优惠方面进行讲解,希望考生在备考时牢固掌握基本知识点,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房产税税收优惠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以及非自身业务使用的生产、营业用房,不属于免税范围。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如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文化、体育、艺术这些实行全额或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宗教寺庙自用的房产,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的房屋和宗教人员使用的生活用房。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如影剧院、饮食部、茶社、照相馆等所使用的房产及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应照章纳税。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对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者出租的房产应照章纳税。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1)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落实私房政策中带户发还产权并以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

(3)经营公租房的租金收入免征房产税。

【单选】下列房屋中,免征房产税的有( )。

A.居民个人出租的住房

B.公园管理部门自用的办公用房

C.专门经营农产品的批发市场用房

D.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学校出租给企业使用的办公用房

【答案】BC

【解析】选项A,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对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者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房产,应照章纳税;选项D,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如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文化、体育、艺术这些实行全额或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学校出租给企业使用的办公用房,不属于免税房产,应照章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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