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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及冲刺题: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更新时间:2019-10-16 09:15:46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66收藏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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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环球网校小编分享“2019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及冲刺题: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注会考试马上来临,希望可以帮助考生考前抓住税法考试重点,巩固重要考点,考生可配合试题进行练习,预祝广大考生顺利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

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1.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税。

2.限售股在解禁前被多次转让的,转让方对每一次转让所得均应按规定缴纳。

3.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4.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

5.纳税人同时持有限售股及该股流通股的,其股票转让所得,按照限售股优先原则,即:转让股票视同为先转让限售股,按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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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一练

【例题】王某转让其持有的某公司限售股,取得转让收入68万元,但不能提供真实的限售原值凭证。王某就限售股转让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 )万元。

A.11.56   B.14.45

C.15.36   D.16.75

【答案】A

【解析】应纳所得税额=68×(1-15%)×20%=11.56(万元)

注册会计师考试结束后,将在2019年12月下旬公布成绩。为了方便考生及时获取注册会计师成绩查询时间,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我们会及时提醒您该查询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请及时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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