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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点习题:物权法理论

更新时间:2021-09-17 15:29:29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19收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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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1年税务师正在备考中,环球网校小编分享“2021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点习题:物权法理论”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税务师考试的相关知识点模拟题,考生在考前要多做题,保持学习状态。

单项选择题

1、根据物权法理论,下列关于所有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所有权的内容只包括人对物的权利

B、所有权是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几项权能在量上的相加

C、所有权部分权能的全部或一部分,可以通过设定他物权的形式或其他形式同作为整体的所有权相分离

D、收益权能被认为是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所有权概述。所有权的内容包括人对物的权利和人对人的权利。所以选项A错误。所有权不是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几项权能在量上的简单相加,而是一个整体的权利。所以选项B错误。处分权能被认为是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所以选项D错误。

2、南某、顾某和林某共有一套房屋,三人所占份额相同。为提高房屋的价值,顾某主张重新铺地板,南某表示赞同,但林某反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顾某和南某不得修缮房屋

B、南某和顾某可以修缮房屋

C、南某和顾某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进行修缮

D、若南某、顾某坚持修缮房屋,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共有财产的处分。《物权法》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可知,南某和顾某可以修缮房屋。

3、甲因在乙厂修车无钱付费,乙厂将甲的汽车留置,乙厂的留置权不会因下列原因而消灭的是( )。

A、甲清偿了修理费

B、甲的汽车因意外事件灭失,获得了一定的保险金

C、甲的汽车被改装

D、甲另行提供担保被乙厂接受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留置权的消灭。留置权因下列原因而消灭:留置权实现;主债权消灭;留置权人丧失对留置物的占有;留置物灭失;债务人另行提出担保。

4、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列权利出质时,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时设立的是( )。

A、仓单

B、股票

C、基金份额

D、应收账款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权利质权。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5、下列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中,属于非依法律行为而取得的是( )。

A、学生甲与同学乙互易铅笔一支

B、学生乙从老师处受赠图书一本

C、农民丙从承包土地里收获庄稼一车

D、市民丁从某公司购买汽车一辆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所有权的取得。选项A中的“互易”、选项B中的“赠与”和选项D中的“买卖”都属于依法律行为而取得所有权。选项C中的“农民丙从承包土地里收获庄稼一车”属于“基于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行为”取得所有权,即“非基于法律行为”取得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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