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认定中级职称
关于规范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关系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省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新时代人才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职业资格制度与职称制度有序链接,减少对专业技术人员的重复交叉评价,我们根据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规范了部分职业领域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目录(2023年版)》(附件)所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按管理权限及相关规定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无需换发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二、各地各部门及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所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及相关政策规定,按管理权限对照相应职称评价条件中关于学历、资历、业绩(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等规定开展认定,确保政策有序衔接、协调一致。其中,取得职业资格后未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不予计算专业技术工作年限。
三、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做好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的具体落实工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业资格行业主管职责,及时跟进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及相关政策调整,做好政策解读及证书甄别指导,用人单位和各级职称评委会组建部门应做好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甄别和认定工作。
四、今后,国家出台新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不再单独发文),我厅将动态更新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目录,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附件: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目录(2023年版)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0月30日
最新资讯
- 山东省357号令,安全领域法规!《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作出修改2024-04-16
- 国安委力挺!未来三年,注安将炙手可热!2024-04-07
- 应急管理部已明确:安全环保部经理因兼管环保,不属于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024-03-27
- 注册安全工程师是否可作中级职称使用?应急管理部回复!2024-03-20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发布《打击和防范矿山瞒报事故的若干措施》2024-03-1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14号3月1日起施行2024-02-29
- 取消投标报名!围标串标无处遁形!2024-02-26
- 安全人员“疑似”挂证!住建厅发文公示!2024-02-26
- 2月起,这些安全新规标准开始实施!2024-02-26
- 2024年《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发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2024-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