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知识点
【摘要】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频道发布“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知识点”,2015年5月份已顺利举行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生可于下半年开始复习初级会计职称,目前有很多考生已经开始备考,在备考过程中教材是基础,学好基础知识很关键,将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知识点详细介绍,现整理如下供初级会计职称考生学习《经济法基础》,环球网校助你一臂之力!更多复习资料及试题请登陆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频道查看
编辑推荐: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汇总( 二)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又称课税对象,是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法律术语称为课税客体。也是课税的客体,指每个税种征税的标的物。
是税收制度的首要要素,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体现不同税种课税的基本范围和界限。其他要素的内容一般都是以征税对象为基础确定的。
(1)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人任职、受雇的单位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2)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3)劳动报酬所得,以纳税人实际提供劳务的地点,作为所得来源地。
(4)不动产转让所得,以不动产坐落地为所得来源地;动产转让所得,以实现转让的地点为所得来源地。
(5)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的单位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7)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环球网校小编推荐: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汇总( 一)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练习题汇总(6.26)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练习题:基本存款账户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频道及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最新资讯
- 2026年初级会计实务常用会计分录汇总+《经济法基础》必背法条2026-03-25
- 2026年初级会计各章考点汇总已整理,免费领取完整版2026-03-24
- 初级会计职称2026经济法基础目录:8个章节,哪些是送分题2026-03-19
- 2026年初级会计证复习资料:60天冲刺必备资料2026-03-19
- 2026年初级会计十页纸核心考点梳理,考前就背它了2026-03-17
- 初级会计2026年新版思维导图:经济法基础第3章2026-03-15
- 2026年初会经济法基础思维导图: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核算等2026-03-14
- 2026年会计初级经济法基础思维导图:法律主体2026-03-13
- 2026年初级会计法律基础思维导图,考点一目了然2026-03-13
- 2026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核心考点汇总,可免费下载领取2026-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