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初级会计实务》第五章第一节已发出但不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商品处理
更新时间:2018-04-10 10:31:07
来源:环球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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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将于5月12日进行,现距离考试还有一个月时间,现为提升阶段,环球网校希望考生掌握考点,特发布“2018《初级会计实务》第五章第一节已发出但不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商品处理”通过本文学习第五章收入、费用和利润第一节收入,以帮助大家查漏补缺
如果企业售出商品不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五项条件,不应确认收入。
为了单独反映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企业应增设 “发出商品” 科目。
“发出商品” 科目核算一般销售方式下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收入的商品成本。
尽管发出的商品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但如果销售该商品的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如已经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应确认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 “应收账款” 等科目,贷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或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科目。如果纳税义务没有发生,则不需要进行上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