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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五章第二节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更新时间:2018-04-24 09:31:19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71收藏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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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8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将于5月12日进行,现距离考试还有15天时间,现为冲刺阶段,环球网校希望考生掌握考点特发布“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五章第二节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通过本文学习需要掌握第五章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内容,以帮助大家查漏补缺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 一般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 纳税人取得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3) 纳税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般应将全部奖金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4) 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分享到: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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