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入门基础:第六章房产税纳税人、征税范围及税率
更新时间:2018-08-15 09:45:51
来源:环球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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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即将开始,环球网校小编为了让考生更好掌握知识点特发布“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入门基础:第六章房产税纳税人、征税范围及税率”通过本文学习需要掌握第六章房产税法律制度内容,希望考生提前预习,全面掌握知识点。
一、房产税纳税人
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
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二、房产税征税范围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
三、房产税税率
1.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
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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