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入门基础:第六章资源税纳税人、征税范围及税目
更新时间:2018-08-23 09:14:47
来源:环球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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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即将开始,环球网校小编为了让考生更好掌握知识点特发布“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入门基础:第六章资源税纳税人、征税范围及税目”通过本文学习需要掌握第六章资源税法律制度内容,希望考生提前预习,全面掌握知识点。
一、资源税纳税人
资源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 (称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 的单位和个人。
二、资源税征税范围
1.原油
2.天然气
3.煤炭
4.其他非金属矿
5.金属矿
6.海盐
三、资源税税目
现行资源税税目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等非金属矿和金矿、铁矿等金属矿,以及海盐等资源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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