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证书的将被统一回收销毁
更新时间:2018-09-29 13:46:32
来源:环球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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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环球网校根据上海市松江区财政局发布的松江区关于领取2018年度全国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得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未按时领取的证书,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
松江区关于领取2018年度全国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一、领取初级资格证书
(一)领证时间
2018年10月8日(周一)、10月9日(周二)
上午9:00 – 11:30, 下午13:00 – 16:00
(二)领证地点
单位:上海市松江区财政局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66号(202室)
联系电话:37612456,37612457
二、特别提醒
逾期领取证书的考生请与我局会计科电话预约后携带相关领证材料办理补领(电话:37612456,37612457)。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未按时领取的证书,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
上海市松江区财政局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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