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增值税难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更新时间:2019-01-29 14:25:03
来源:环球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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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环球网校小编特分享“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增值税难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这些内容比较难,考生学习起来吃力正常,多整理笔记。同学们一定要掌握。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8)用于内部的购进不用交增值税,自产的要。(if not记忆法)

(二)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与视同销售货物一同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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