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包装物押金
更新时间:2019-02-14 10:41:41
来源:环球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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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环球网校小编特分享“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包装物押金”增值税的内容很散,大家需要先把细节性的知识点掌握,再把他们串起来理解,希望在环球网校的帮助下,广大考生可以顺利通过2019年初级会计考试。
包装物押金
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且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款。
实践中,应注意以下具体规定:
①“逾期”是指按合同约定实际逾期或以1年为期限,对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并入销售额征税。
②包装物押金是含税收入,需要换算为不含税收入。
③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在销售货物时随同货款一并计算增值税款。
④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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