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及冲刺题(47):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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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47: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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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一练
【单选题】2017年7月1日,李某到甲公司工作,按月领取工资3 000元。同年9月1日,甲公司与李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知,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 800元,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 500元。因未及时与李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甲公司应向其补偿的工资数额为( )。
A.7 000元
B.1 800元
C.3 000元
D.3 500元
【答案】C
【解析】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甲公司与李某补订合同时距用工之日起已满2个月),应当自用工之日满1个月的次日起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8月1日—8月31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1倍正常工资+1倍工资补偿);本题中,李某已经按月领取正常工资,因此,还需要向李某支付8月1日—8月31日的工资补偿3 000元。
【多选题】李某2014年8月进入甲公司工作,公司按月支付工资。至年底公司尚未与李某签订劳动合同。关于甲公司与李某劳动关系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公司与李某之间可视为不存在劳动关系
B.公司与李某之间可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C.公司应与李某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支付工资补偿
D.李某可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
【答案】CD
【解析】甲公司已按月(8~12月)向李某支付工资,应再向其支付9~12月的1倍工资补偿。若李某不肯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应书面通知李某终止劳动关系,并按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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