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一章第一节法的形式和分类
更新时间:2019-06-10 09:18:14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
收藏
摘要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预习阶段开始,在预习阶段,大家可以把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作为自己的重点学习资料,环球网校小编分享“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一章第一节法的形式和分类”本文分享法的形式和分类的内容,请考生认真学习,掌握本文知识点
第一章 总论
第一节 法律基础
法的形式和分类
宪法:全国人大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律:全国人大人大常委会
行政法规:国务院
部门规章:国务院部委
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地方人大及常委会
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
效力等级:
(1)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和下级政府规章
(2)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暂未公布,为了方便考生及时获取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信息,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通知。请及时预约,到时让您不再错过报名!
以上内容是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一章第一节法的形式和分类,小编为广大考生上传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讲义,请点击“免费下载”按钮下载!
考生可扫描以下“初级会计职称精选”关注,我们会及时推送关于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