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个人申请补发初级会计职称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06-20 10:21:17
来源:淮安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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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环球网校小编根据淮安市财政局发布“淮安市个人申请补发初级会计职称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19年6月1日起,个人申请补发会计职业资格证书,不再要求登报声明原证书作废、提交单位证明。
关于申请补发会计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根据人考中心函【2019】22号文件精神,现就申请补发会计资格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9年6月1日起,个人申请补发会计职业资格证书,不再要求登报声明原证书作废、提交单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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