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五章第二节应纳税额的特殊规定
更新时间:2019-07-19 09: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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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2020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知识汇总
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应纳税额的其他规定和特殊规定
1、其他规定
同一项目收入两人共有; 对每个人的收入分别计算纳税
境内和境外均有所得;分别合并计算应纳税额
境外亏损不抵扣境内盈利
已在境外缴纳的个税可从应纳税额中抵免
2、出租车驾驶员收入
单车承包或承租,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个人所有,挂靠出租车公司 经营所得征税
3、企业改制量化资产征税
(1)仅分红,无所有权
转让时:转让收入—取得股份支出—转让费,不征个税
(2)有所有权 按利息股息红利征收
4、使用房屋或其他财产
(1)企业购房,登记为个人所有
(2)个人向企业借款购房,登记为个人所有,借款年度终了未归还
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按经营所得征个税
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按利息股息红利计征个税
企业其他人员按综合所得计征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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