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六章第三节土地增值税清算
更新时间:2019-07-24 08: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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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知识点汇总
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第三节 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
土地增值税清算
一、应当清算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
二、可以清算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 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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