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讲义:第四章第一节税收计税依据
更新时间:2020-01-03 09:10:32
来源:环球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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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基础阶段已开始,环球网校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讲义:第四章第一节税收计税依据”无论如何,基本功很重要,希望考生在基础阶段一定要学牢固,以下文章分享第四章税收法律制度内容,供学习。
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第一节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是指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或标准。
1、从价计征
计税金额是从价计征应纳税额的计税依据。
其计算公式为:
计税金额=征税对象的数量×计税价格的数额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征
计税数量是从量计征应纳税额的计税依据,包含重量、体积、数量等。
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数量×单位适用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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