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基础》考点解析:银行汇票
更新时间:2013-09-24 08:49:40
来源:|0
浏览
收藏
初级会计职称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摘要 2013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基础》考点解析:银行汇票
课程推荐: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全新高效保过套餐
银行汇票
1.适用范围
(1)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2)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2.实际结算金额
(1)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者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
(2)实际结算金额一经填写不得更改,更改实际结算金额的银行汇票无效。
(3)银行汇票的背书转让以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未填写实际结算金额或者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
3.提示付款
(1)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银行不予受理。
(2)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缺少任何一联,银行不予受理。
(3)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向代理付款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付款的,必须在票据权利时效内向出票银行作出说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或者单位证明,持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
【相关链接】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会计职称频道及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编辑推荐
最新资讯
- 初级会计经济法考点归纳:社会保险2025-11-26
- 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重点:劳动合同2025-11-25
-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学霸笔记:票据法上的期限规定2025-11-25
- 初级会计经济法考点汇总:各类银行结算账号的规定2025-11-24
-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归纳:签章辨析2025-11-24
-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讲义:会计档案易错数字总结2025-11-24
- 别再傻傻分不清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法律事实与法律关系2025-11-10
-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16大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汇总2025-11-10
- 2026年初级会计三色笔记重磅发布!实务+经济法双科覆盖,告别低效备考2025-10-13
- 告别盲目背书!2026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三色笔记,随时随地刷考点2025-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