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辅导:汇兑
更新时间:2013-12-31 09: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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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辅导:汇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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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兑内容
(一)概念及适用范围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汇兑分为信汇(邮寄)和电汇(电报)两种。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汇兑结算方式。
(二)办理汇兑的程序
1.签发汇兑凭证。――汇款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需要在汇入银行支取现金的,应在信、电汇凭证的“汇款金额”大写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汇款金额。
2.银行受理。――汇款回单只能作为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不能作为该笔汇款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
3.汇入处理。――收账通知是银行将款项确已收入收款人账户的凭据。
支取现金的,信、电汇凭证上必须有按规定填明的“现金”字样才能办理。未填明“现金”字样需要支取现金的,由汇入银行按照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审查支付。
(三)汇兑的撤销和退汇
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尚未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撤销。申请撤销时,应出具正式函件或本人身份证件及原信、电汇回单。
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
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会计职称频道及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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