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必考知识点答疑:法定抵销和债权转让抵销
更新时间:2013-10-14 13:16:42
来源:|0
浏览
收藏
注册会计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摘要 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必考知识点答疑:法定抵销和债权转让抵销
问题:法定抵销中和债权转让中的抵销,两处规定的为什么一处说的是债权先到期或同时到期,而一处说的是未到期的债务人可以主张抵销。
解答:
抵销中的法定抵销处:若一项债务已届清偿期,而另一项债务未届清偿期的,则未到期的“债务人”可以主张抵销。站在“债务”到期的先后来说的。
而债权转让中,说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其“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此处是站在“债权”到期的先后来说的。因站的角度不同,所以表述不同,实质上都是一样的,即先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和后到期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自己对他方享有的债权,作为主动债权主张抵销。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注册会计师频道及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编辑推荐
最新资讯
- cpa一般人几年可以考完?专业阶段2-4年,综合阶段1年2025-05-21
- 初级会计考完可以直接考注会吗2025-05-21
- 注册会计师可以免考哪些证书2024-12-10
- 取得注会全科合格证书后需要进行继续教育吗2024-12-10
- 注册会计师如何进行继续教育?没有完成怎么办2024-11-03
- 注册会计师算什么级别的职称2024-10-12
- 注册会计师业务的内涵是哪些业务2024-09-03
- 注册会计师缺考有影响吗2023-03-06
- cpa可以免考哪些证书?(免考29门科目)2023-02-08
- 2023年报考注会必须要有中级证书吗2023-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