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验收检验。做到数量正确,质量合格,记录资料齐全、准确。 主要内容有:①进场材料应进行数量验收和外观质量检验,做好相应的检验记录和标识;②检查生产厂家的材质证明和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应包括生产厂名、出厂日期、出厂编号(炉、批号)、试验数据;③要求复检的材料应检查取样送检证明报告。 2.不正确。因为: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又称甲供或顾客提供的材料)也应按工程材料进场验收的要求,同等管理,确保不使用质量不合格材料。 施工单位应首先向建设单位供应部门索要材质证明和出厂合格证;其次在没有材质证明和出厂合格证时,应按设计文件的要求和材料的制造标准对材料进行检验,确认达到质量合格的指标;三是有复检、抽检的材料应按要求检验。 3.甲工程队的错误是未事先报送材料需用计划,超限额乱领和多领材料,未严格执行限额领料制度;施工完后剩余材料未办理退库。 正确的做法应是:①用料前向项目经理部材料供应部门报送材料需用计划,计划包括:材料规格型号、数量质量、需用时间等,由供应部门审批;②按材料需用计划实行限额领料,事先不超限额领料;③施工完后剩余材料及时办理退库。 4.施工单位项目部材料供应部门存在的问题是:未对工程队要求上报材料需用量计划并进行审批,对工程的实际需用量心中无数;未建立材料使用限额领料制度,造成工程队随意领料。 纠正的方法:建立和完善项目材料需用量和供应计划体系;严格执行材料使用限额领料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