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2010年造价员升级和增考专业合格人员原等级证书通知
更新时间:2011-01-10 14: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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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住建厅和省定额站鲁标定字[2010]19号文件《关于公布2010年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统一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的要求,文发之日起,山东省将起用新版《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证书》,新证发放之前需将原证书收回。
2010年升级和增考专业考试合格人员,请于2011年1月14日之前将原全国证及山东省证、印章一并交予市造价站计价科,统一报送省站。过期未交人员,将不予发放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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