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西已办理造价员执业印章遗失补办等通知
更新时间:2012-12-17 10:3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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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已办理造价员执业印章遗失补办等情况的通知
关于已办理造价员执业印章遗失补办等情况的通知
申请办理全国造价员执业印章遗失补办和损坏重刻的人员,请于公布后30天内印章遗失补办的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代领者除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外还需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原件,损坏重刻的须带损坏印章到省造价管理局造价管理科办理领取印章手续。
合格人员名单>>。
联系电话:0791-88319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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