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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讲义:第十章七节

更新时间:2013-12-04 12:58:01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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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讲义:第十章七节

  第七节 相关税收

  一、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是对单位和个人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各种资金征收的一种税。在中国境内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单位和个人,为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纳税人。

  投资方向调节税以在我国境内所有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各种资金为课税对象。纳税人用各种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不论其投资来源渠道如何,都属于征税范围。

  投资方向调节税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际完成的投资额为计税依据。

  投资方向调节税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经济规模实行差别税率,具体适用税率为0%、5%、10%、15%、30%五个档次。对经济适用房,不论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还是其他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一律按零税率项目对待。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税目税表》由国务院定期调整。2000年1月1日起,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停征收。

  二、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俗称“两税一费”。

  (1)营业税是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开征的一种税。销 售不动产的营业税税率为5%。营业税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营业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营业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纳税 人销售、出租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 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并元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营业额。

  (2)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下简称城建税)是随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附征并专门用于城市维护建设的一种特别目的税。

  城建税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城建税。

  城建税在全国范围内征收,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及其以外的地区。即

  只要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地方,除税法另有规定者外,都属征收城建税的范围。

  (3)教育费附加是随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附征并专门用于教育的一种特别目的税。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三、企业所得税

  (一)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二)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适用税率为20%。

  (三)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1)销售货物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应纳税额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四、个人所得税

  (一)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元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元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的,依照法律规定同样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税目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三)与房地产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四)与转让住房有关的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规定

  五、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因商事活动、产权转移、权利许可证照授受等行为而书立、领受的应税凭证征收的一种税。

  印花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税法规定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及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外国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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