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高级经济师《知识产权》入门知识点:注册商标转让的要求
由于大部分报考高级经济师考试的考生都是工作人员,没有充足的时间去备考,为帮助大家顺利备考,小编下面特地为大家整理高级经济师《知识产权》入门知识点,供大家去学习哦!
想要查看更多高级经济师《知识产权》入门知识点,可点击免费下载>>2022年高级经济师《知识产权》入门知识点汇总。
知识点:注册商标转让的要求
(一)法律规定
《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应当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办理。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的,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转让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继承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移转;未一并移转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该移转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二)总结:注册商标转让的法律要求
1.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2.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
3.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不得转让。
4.注册商标转让应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履行,否则不发生转让的效力。
2022年高级经济师报名时间暂未公布,可参考2021年报名时间>>>点击查看,小编建议考生可提前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我们会及时提醒您2022年高级经济师报名时间通知,让您在备考期及时收到2022年高级经济师相关信息!
以上内容是2022年高级经济师《知识产权》入门知识点:注册商标转让的要求,小编为广大考生上传更多2022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报考指南、备考指导等文档,可点击“免费下载”按钮后进入下载页面。
最新资讯
- 考点预测!26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时政热点已出,速背!2026-03-11
- 2026年高级经济师备考重点是时政,这些资讯、网站很关键2026-03-10
- 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核心数据解读:高级经济师“必考点”清单2026-03-07
- 关注!2026年高级经济师考试热点(时政篇最新)2026-03-06
- 26年政府工作报告发布!这些连续考的知识点,26年高级经济师大概率重现2026-03-05
- 26年考情变了?复盘近5年高级经济师真题,发现这些命题规律2026-03-04
- 更新!高级经济师近5年真题合集+高频考点梳理【免费领取】2026-03-03
- 抓紧学!26年高级经济师新版资料已更新,核心考点就这些【免费领取】2026-02-25
- 年后备考圈重点!26年高级经济师,重点无非就这些2026-02-24
- 考试提前!2026年高级经济师备考重点梳理汇总2026-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