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将于2024年2月26日起开始发放。请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单位领取的请持授权委托书)到所属各地市发放点领取。申请邮寄的证书近日通过快递寄出,请考生查收。各发放点联系方式如下:
1、福州(含平潭):福州市鼓楼区六一北路532号福州建工大楼四楼 ,联系电话:0591-87520387;
2、厦门:厦门市思明区美湖路九号2楼 厦门市建设执业资格教育协会,联系电话:0592-2200289;
3、三明:三明市三元区中山路258号建设宾馆2楼三明市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98-8339968;
4、莆田:莆田市荔城区延寿路1786号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服务大厅执业类办公室,联系电话:0594-6902662;
5、泉州: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栋1楼112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22132227;
6、漳州:漳州市胜利西路95号(石龟头、工程质量监督站大院)漳州市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96-2594470;
7、南平:南平市建阳区翠屏路2号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2区住建窗口,联系电话:0599-8853091;
8、宁德: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北侧)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14室,联系电话:0593-2290587;
9、龙岩:龙岩市新罗区南环西路52号建设大厦10楼龙岩市建设行业从业人员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7-2282399。
1、受聘于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并与企业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2、通过聘用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3、申请人应当提交材料,《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4、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认真核对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明和聘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按规定填写初审意见。
5、建设部收到初审意见后,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审批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准予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