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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点之所有权的取得

更新时间:2016-02-02 15:36:21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65收藏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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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权的取得

  一、所有权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环球网校提供所有权取得内容)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按照是否以他人所有权为前提,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

  1.原始取得,是指非依他人既存的权利而是基于法律规定直接取得所有权,包括先占、生产、收益孳息、添附、无主物和罚没物的法定归属、动产的善意取得、没收等方式。

  2.继受取得,是指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所有权,其方式主要是法律行为。

  二、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

  1.依法律行为而取得

  (1)双方法律行为(如基于买卖合同、赠与合同、互易合同而为的变更“登记”)

  (2)单方法律行为(如受遗赠)

  2.依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而取得,如继承、建造(如房屋的建造、围海造田)、法院判决、强制执行以及公用征收、没收等行政行为。

  三、动产所有权的取得(环球网校提供所有权取得内容)

  1.依法律行为而取得

  (1)双方法律行为(如基于买卖合同、赠与合同、互易合同而为的“交付”)

  (2)单方法律行为(如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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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依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而取得所有权

  (1)继承,包括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2)法院判决、强制执行

  (3)公用征收、没收、罚款

  (4)收取孳息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孳息所有权一般由原物所有权人取得;但所有权与用益物权分离的应由用益物权人取得。

  (5)所有权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

  所有权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2010年)

  (6)无人认领的遗失物、漂流物、失散的饲养动物

  无人认领的遗失物、漂流物、失散的饲养动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7)无人继承的遗产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财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集体组织所有。

  (8)先占

  先占是指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

  (9)添附①附合②混合混合而成的新物,由原物价值较大的一方取得所有权;若原物价值相当,则发生共有。③加工加工物所有权的归属,按照加工所生成的新价值是否大于原物价值而定:大于者,由加工人取得;否则,由原物所有人取得。

  (10)善意取得

  ①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②以合理的价格受让。

  ③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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