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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注税《税法二》辅导:印花税(1)

更新时间:2010-06-09 09:29:42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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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概述(了解)

  一、概念熟悉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因纳税人主要是通过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来完成纳税义务,故名印花税。转自环球网校edu24ol.com

  二、特点了解

  (一)兼有凭证税和行为税性质

  (二)征税范围广泛

  (三)税率低、税负轻

  (四)由纳税人自行完成纳税义务

  三、立法原则了解

  第二节 征税范围和纳税人(熟悉)

  一、征税范围掌握

  (一)经济合同

  1.购销合同。0.3‰

  订阅单位和个人之间订立的图书、报刊、音像征订凭证不征印花税。

  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对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部各级电网互供电量除外)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

  2.加工承揽合同。0.5‰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0.5‰。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0.3‰

  5.财产租赁合同。1‰ 。

  6.货物运输合同。0.5‰

  7.仓储保管合同。1‰

  8.借款合同。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包括融资租赁合同。0.05‰

  9.财产保险合同。1‰

  10.技术合同。0.3‰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但不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后者适用于产权转移书据合同。

  一般的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书立合同不贴印花。

  (二)产权转移书据

  我国印花税税目中的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共5项产权的转移书据。0.5‰

  另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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