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税法二》辅导:契税(2)
视同买卖房屋:
1.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
例如,甲某因无力偿还乙某债务,而以自有的房产折价抵偿债务。经双方同意,有关部门批准,乙某取得甲某的房屋产权,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按房产折价款缴纳契税。
2.以房产作投资或作股权转让。

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经营企业,免纳契税。
3.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征收契税。
(四)房屋赠与(符合条件的还需交土地增值税)
以获奖方式取得房屋产权的,其实质是接受赠与房产,应照章缴纳契税。
(五)房屋交换
房屋产权相互交换,双方交换价值相等,免纳契税,办理免征契税手续。其价值不相等的,按超出部分由支付差价方缴纳契税。
|
具体情况 |
是否为契税征税对象 |
是否为土地增值税征税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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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
是 |
不是 |
|
2.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
是 |
是 |
|
3.房屋买卖 |
是 |
是 |
|
4.房屋交换 |
是(等价交换免) |
是(个人交换居住房免) |
例:甲乙两单位交换经营性用房,甲方房屋价值为95万元,乙方的房屋价值为110万元,契税税率为5%。甲方应缴纳的契税税额为( )万元。乙方应纳的契税税额为( )万元。
【答案】甲方应缴纳的契税税额为0.75万元。乙方应纳的契税税额为0万元。
【例题】甲乙两单位互换经营性用房,甲的房屋价格为600万元,乙的房屋价格为700万元,房屋价格不足的部分由甲单位用自产产品补足,当地政府规定的契税税率为3%,则以下关于契税税务处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双方均不缴纳契税
B.甲单位缴纳3万元
C.乙单位缴纳3万元
D.甲单位缴纳1`0万元,乙单位缴纳15万元
【答案】B
【解析】甲单位应纳契税=(700-600)×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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