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税法二》预习:税收优惠(10)
二、纳税期限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2008 CTA
依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期限是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 )。
A.60日内 B.90日内 C.120日内D.150日内
答案:A
【解析】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三、纳税申报
按月或按季预缴的,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人民币计算。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并缴纳税款。
企业在纳税年度无论盈利或者亏损,都应当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①预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②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③财务会计报告和④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
要点 |
具体规定 |
|
纳税地点 |
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
|
纳税期限 |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
|
纳税申报 |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
2011年注册会计师辅导优惠套餐 转自环 球 网 校edu24ol.com
最新资讯
- 2026年税务师考试教材发布时间预测及变动分析:5月中旬发布,税法一变动或达30%2026-03-10
- 税务师考试教材什么时候出 每年变化大吗2026-02-27
- 税务师考试教材每年都会变动吗 2026年会大变吗?2026-02-24
- 2026年税务师考试大纲变动解析汇总(共5科)2026-02-24
- 2026税务师考试教材何时发布,一般在几月份2026-02-05
- 2026税务师考试教材几月份上市,共有几本?2026-01-30
- 2026税务师教材什么时候出2026-01-07
- 2025年税务师考前几页纸,再看一遍,上考场!2025-11-14
- 考前回顾!2025年税务师税法二52个必背公式2025-11-13
- 考前强化记忆!2025年税务师税法一87个必背公式2025-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