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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税务代理实务》:第十一章节(6)

更新时间:2011-02-22 09:17:42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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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的审核 $lesson$

  (一)销售不动产审核要点

  1.房地产开发企业

  (1)将“主营业务收入”账与有关会计凭证相核对,同时核对纳税人开具的“商品房发票”和“动迁房发票”存根联,看有无分解收入、减少营业额的现象。

  (5)有无将出租房、周转房销售后直接冲减出租房、周转房发生的摊销费和改装修复费等。

  2.其他企业

  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参看《税法(Ⅰ)》教材)

  (3)看企业有无将出售不动产的营业额未通过“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核算,而直接列作了营业外收支的现象。

  结合税法一学习,注意一些优惠政策。

  (二)转让无形资产的审核要点

  [例11-15]注册税务师受托对某街道办集体企业进行纳税审查,发现企业签订了一份技术所有权转让合同(已按规定贴印花税票并画销)标明转让金额为20万元,该项无形资产账面原值15万元,摊余价值为12万元,适用营业税税率5%,城建税税率5%,教育费附加3%。企业会计作账务处理如下:

  (1)取得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200000

  贷:无形资产--××技术 120000

  其他业务收入 80000

  (2)计提税金:

  借:其他业务成本 432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80000×5%=4000

  --应交城建税 4000×5%=200

  --教育费附加 4000×3%=120

  注册税务师认为企业将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先冲抵账面摊余价值,以余额作收入。应予以调账,并补提相应的税金,故建议企业作如下调账处理:

  方法一:

  (1)红字冲销原账务处理

  (2)补做正确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200000

  累计摊销 120000

  贷:无形资产 24000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0000

  --应交城建税 500

  --教育费附加 300

  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所得 69200

  方法二:

  借:累计摊销 120000

  其他业务收入 80000

  贷:其他业务支出 4320

  无形资产 12000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6000

  --应交城建税 300

  --教育费附加 180

  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所得 6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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