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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税务代理实务 预习指导:第五章(4)

更新时间:2011-12-28 10:04:48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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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发票审查代理实务$lesson$$lesson$

  一.代理发票审查的基本内容

  (一)普通发票代理审查操作要点

  1、审查发票基础管理情况。包括发票管理人员的配备、发票存放的安全性、发票取得与开具管理环节的严密性等。

  2、审查发票领购、发放、保管情况。

  3、审查发票使用情况。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第一,审查发票开具内容是否真实。第二,审查发票有无超经济范围填开的问题,填开的方法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第三,审查发票取得是否符合发票管理制度的规定,有无转借、代开或虚开发票的问题。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理审查操作要点

  1、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范围。

  2、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取得。

  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缴销。从开具第一张专用发票的时间算起至60天内要办理缴销手续。

  二.代理发票审查的基本方法

基本方法

具体运用

对照审查法

将用票单位发票使用的实际情况与《发票领购簿》及发票领用存的情况核对,审查私印发票、丢失发票、转借发票、虚开发票等问题

票面逻辑推理法

1、利用发票的各项内容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行分析审核。
2
、利用发票和企业经济业务的关系进行分析审核。

发票真伪鉴别方法

1、普通发票真伪鉴别方法
1)发票监制章是识别发票真伪的法定标志之一。
2)从发票联底纹、发票防伪专用纸等方面识别。
3)采用发票防伪鉴别仪器,识别是否为统一的防伪油墨。
2
、增值税专用发票真伪鉴别方法
1)对照光线审查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看是否为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规定的带有水印图案的防伪专用纸印刷。
2)用紫外线灯和发票鉴别仪鉴别无色和有色荧光防伪标志。

  例题:关于发票审查代理的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纳税人要按规定的期限缴纳专用发票,对于填开有误的专用发票要加盖“作废”章后予以缴销

  B、代理发票审查一般不单独进行,而是注册税务师在计算填报纳税申报表和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之前所做的准备工作

  C、发票审查中票面逻辑推理法是指利用发票票面所列的各项内容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行分析审核

  D、用紫外线灯和发票鉴别仪鉴别无色和有色荧光防伪标志是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种特定的审查方法

  E、对照审查法是将用票单位的《发票领购簿》与发票领用存登记表的情况进行核对

  答案:BD

  解析:对于填开有误的专用发票要加盖“误填作废”的条形专用章后予以缴销,A不正确;发票审查票面逻辑推理法包括两方面,一是利用发票的各项内容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行分析审核,二是利用发票和企业经济业务的关系进行分析审核,C不正确;对照审查法是将用票单位发票使用的实际情况与《发票领购簿》及发票领用存的情况核对,审查私印发票、丢失发票等问题。

  五、行政复议决定及其执行$lesson$

  (一)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

  决定种类 理由

  1 维持决定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

  2 履行决定 认定被申请人没有履行法定职责的,应当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

  3 撤销、变更或确认决定 ①只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②适用依据错误的;

  ③违反法定程序的;

  ④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⑤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4 赔偿决定 (1)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做出赔偿决定。

  (2)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与财产相关的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

  5 驳回决定 ①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发现该行政机关没有相应法定职责或者在受理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的;

  ②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发现该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受理条件的。

  (二)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

  1、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应当履行复议决定。不履行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的,复议机关或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2、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机关有权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或依法强制执行。

  对复议决定的强制执行分两种情况处理: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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