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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税务代理实务 预习指导:第九章(10)

更新时间:2012-04-09 09:34:27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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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减免税优惠$lesson$

  ①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但以副本或者抄本视同正本使用的,则应另贴印花;

  ②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③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④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⑤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的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⑥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订的用于生活居住的租赁合同;

  ⑦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企业主管部门批准改制的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

  ⑧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免征印花税。

  ⑨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五)处罚规定(印花税属于轻税重罚)

  1.未贴或少贴印花税票或者印花税票未注销或者未划销的,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数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已贴税票揭下重用造成未缴或少缴印花税的,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数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伪造印花税票,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按期汇缴的,超过核定的纳税期限,未缴少缴税款,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数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汇缴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汇总缴纳的,要加注汇缴戳记,并装订成册;纳税凭证要妥善保管(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期限的,应在履行完毕后保存1年),否则按第二章的标准处罚规定处理

  (六)印花税的计算方法

  印花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征收办法。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税率

  或=固定税额×应税凭证件数

  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不征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其尾数按四舍五入方法计算贴花。

  企业应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为外币的,应按凭证书立、领受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印花税的主要计税依据如下:

  (1)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为购销金额;

  (2)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加工或承揽收入的金额;(必掌握委托加工合同)

  这里的加工或承揽收入额是指合同中规定的受托方的加工费收入和提供的辅助材料金额之和。(重点掌握)

  【解释】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即我们所说假委托加工。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加工费金额按“加工承揽合同”, 原材料金额按“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收取的费用;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承包金额;(重点掌握)

  (5)财产租赁合同的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重点掌握)

  (6)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为运输费用,但不包括装卸费用;

  (7)仓储保管合同的计税依据为仓储保管费用;

  (8)借款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借款金额;

  (9)财产保险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支付(收取)的保险费金额,不包括所保财产的金额;

  (10)技术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载金额;

  (11)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所载金额;

  (12)营业账薄税目中记载资金的账薄的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其他账薄的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件数;

  (13)权利、许可证照的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件数。

  (14)同一凭证,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运输合同和仓储合同中最易出现)

  (15)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者按实现利润分成的;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了月(天)租金标准而却无租赁期限的。对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16)应税合同在签订时纳税义务即已产生,应计算应纳税额并贴花。所以,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是否按期兑现,均应贴花。

  (17)对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所载金额与合同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的,只要双方未修改合同金额,一般不再办理完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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