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注税《税收相关法律》重点:行政许可实施的费用制度
更新时间:2013-02-26 11: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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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重点:行政许可实施的费用制度
1.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以及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相对禁止)。
2.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绝对禁止)。
3.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行政机关的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按照批准的预算予以核拨。
4.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收取费用的,应当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所收取的费用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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