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述事件中:
事件一:工期和费用索赔均不成立。因为租赁的挖掘机大修迟延开工,属于承包人自身的责任。
事件二:工期和费用索赔均成立。因为地质条件的变化属于业主应承担的责任。
事件三:工期和费用索赔均成立。因为变更设计属业主应承担的责任。
事件四:工期索赔成立。因为罕见特大暴雨为不可抗力的影响,工期应予顺延,人员窝工不成立。
事件五:工期和费用索赔均成立。因为暴雨冲坏永久道路,是业主承担的责任。
(2)上述事件工期索赔的天数:
事件二:可索赔工期5d。
事件三:可索赔工期2d,即900立方米/(4500立方米/10d)=2d。 事件四:可索赔工期3d。 事件五:可索赔工期1d。 故总工期可索赔11d。
(3)上述事件可索赔费用:
事件二中人工费:15工日×23元/工日×(1+30%) =448.5元; 机械费:450元/台班×5d=2250元;
事件三:(900立方米×)×(l+20%)=4536元;
事件五:人工费:30工日×23元/工日×(1+30 %) =897元; 机械费:450元/台班×ld=450元。 故总计可索赔费用858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