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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级财税预习》辅导:税收原理(11)

更新时间:2010-03-22 10:47:32 来源:|0 浏览0收藏0

  ?、超额累进税率??按征税对象的绝对数额划分征收级距,就纳税人征税对象全额数额中符合不同级部分的数额,分别按与之相应的各级距税率计征的一种累进税率。一定征税对象的数额同时适用几个等级的税率。

  为解决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复杂的问题,引入了“速算扣除数”(全额累进与超额累进税额的差额,通常在税率表中列出)转自环 球 网 校edu24ol.com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本级速算扣除数

  =(本级税率-上级税率)×上级课税对象的最高数额+上一级速算扣除数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如下表:

每次纳税所得

税率

速算扣除数

不超过20000元部分

20

0

2000050000(含50000元)

30

2000

50000元以上

40

7000

  某人一次纳税所得为60000元,计算应纳税额

  注:不超过20000元部分速算扣除数

  =(本级税率-上级税率)×上级课税对象的最高数额+上一级速算扣除数

  =(20%-0)×0+0=0

  20000-50000(含50000元)部分速算扣除数

  =(30%-20%)×20000+0

  =10%×20000+0=2000

  50000元以上部分速算扣除数

  =(40%-30%)×50000+2000

  =5000+2000=7000

  1、全额累进税率下:

  应纳税额=60000×40%=24000元

  2、超额累进税率下:

  将60000元分为3个部分(20000;30000; 10000)

  应纳税额=20000×20%+(50000-20000)×30%+(60000-50000)×40%=17000元

  速算扣除数=全额累进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超额累进计算的应纳税额

  =24000-17000

  =7000

  如果采用速算扣除法计算,如下

  应纳税额=应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60000×40%-7000

  =1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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