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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基础:诉讼与仲裁法律基础知识(4)

更新时间:2010-08-24 10:16:26 来源:|0 浏览0收藏0

  ③ 裁定管辖

  Ø 是指法院以裁定的方式确定诉讼的管辖。

  Ø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裁定管辖有三种:

  J 移送管辖

  是指法院在受理民事案件后,发现自己对案件并无管辖权,依法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J 指定管辖

  是指上级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其下级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适用于以下三种情形:

  ² 受移送的法院认为自己对移送来的案件无管辖权;

  ² 有管辖权的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

  ² 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通过协商未能解决管辖争议。

  J 管辖权转移

  是指依据上级法院的决定或同意,将案件的管辖权从原来有管辖权的法院转移至无管辖权的法院,使无管辖权的法院因此而取得管辖权。具体包括:

  ² 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² 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5、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

  (1)起诉

  ① 定义

  起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其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予以司法保护的行为。

  ② 原告和被告

  提起诉讼的人为原告,被提起诉讼、经法院通知应诉的人为被告。

  ③ 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四个条件:

  Ø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Ø 有明确的被告;

  Ø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Ø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起诉应在诉讼时效内进行。

  (2)受理

  ① 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后,经审查:

  Ø 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 7 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Ø 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 7 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Ø 原告对不予受理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② 人民法院在立案后:

  Ø 发现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

  Ø 当事人对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③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

  Ø 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Ø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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