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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初级经济基础辅导:民法的概念

更新时间:2011-10-28 09:30:54 来源:|0 浏览0收藏0

  1、民法的概念

  (1)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在我国,已颁布的重要的民事法律规范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

  2、民事法律关系

  (1)概念

  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即民法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构成。

  (2)构成

  Ø 主体: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和法人。

  Ø 内容: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

  Ø 客体: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指向的事物,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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