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重点: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
更新时间:2012-03-27 08:54:10
来源:|0
浏览
收藏
(一)中国人民银行的管理。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监督、检查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对存款人、银行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罚。$lesson$
(二)银行的管理。
1. 银行负责所属营业机构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其执行本法的情况,纠正违规开立和使用银行结算账户的行为。
2. 应明确专人负责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和摊销的审查和管理,负责对存款人开户申请资料的调查,并按照银行账户管理的规定及时报送存款人开销户信息资料,建立健全开销户登记制度,建立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档案,按会计档案进行管理。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档案的保管期限为银行结算账户撤销后10年。
3. 应对已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实行年检制度,检查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的合规性,核实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对不符合账户管理规定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予以撤销。对经核实的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资料变动情况,应及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
4. 应对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存款人的可疑支付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程序及时报告。
(三)存款人的管理。
1. 存款人应加强对预留银行签章的管理。
2. 存款人应加强对开户许可证的管理。
3. 存款人应妥善保额其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