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规划师理论知识辅导: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的筹划
一、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的筹划
①专项基金筹划。除了教育储蓄,税法对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下列专项基金或资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可以将个人的存款以教育基金或其他免税基金的形式存入金融机构,不仅自己少缴纳税款,也能保障子女将来的教育开支和正常的生活秩序。
②所得再投资筹划。对于个人因持有某公司的股票、债券而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税法规定要征收个人所得税。但为了鼓励企业和个人进行投资和再投资,各国都不对企业留存未分配利润征所得税。如果个人对企业前景看好,就可以将本该领取的股息、红利所得留在企业,作为对公司的再投资,而企业则可以将这部分所得以股票或债券的形式记在个人名下。转自环 球 网 校edu24ol.com
二、个体工商户所得的纳税筹划
①递延收入以降低税率。 如果在12月份预计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将超过5万元,则可以将收入递延到下一年度,以达到递延纳税或降低税率的目的。
②增加费用扣除。主要是通过合理的方法来增加纳税年度的成本、费用等扣除项目以达到降低应纳税所得的目的。其办法主要有:
1)合理确定存货领用、发出的计价方法。
2)将个人或家庭的一些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固定资产投入到该企业,以增加折旧费用。
3)将个人的资金以债务的方式投入到自己的企业,以获得利息扣除。
则应纳税额=4000×(1-20%)×20%=640(元)
三、稿酬所得筹划
①系列丛书筹划法。如果一本书可以分成几个部分,以系列丛书的形式出现,则该作品将被认定为几个单独的作品,单独计算纳税,可能会节税。转自环 球 网 校edu24ol.com
②再版筹划。在作品市场看好时,与出版社商量采取分批印刷的方法,以减少每次收入量。个人每次以图书形式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的稿酬所得,可以分别将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③增加前期写作费用筹划。税法规定,个人取得的稿酬所得只能在一定期限内扣除费用。 一般就是和出版商商量,让其提供尽可能多的设备或服务,这样就将费用转移给了出版社,自己基本上不负担费用,使得自己的稿酬所得相当于享受到两次费用抵扣,减少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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