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造价信息网:2016年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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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四川省造价信息网发布:关于2016年度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现对2016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安排如下:
关于2016年度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根据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8]134号)、《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关于造价工程师注册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建标造函[2016]8号)及《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的规定,结合我省注册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对2016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安排如下。
一、受理范围及条件
(一)受理范围
1、凡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含外省、行业考试合格人员),已取得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均可申请注册(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考试的在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领取执业资格证书,地址:致民路21号2楼,电话:85439923;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考试的在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成都市人事局人才培训大厦2楼领取执业资格证,电话:028-86150916,网址:www.cdpta.com/netpage/showgginfo.do)。在四年有效期内考试合格未注册的人员,应提交逾期注册说明及30课时的继续教育证明。成都市逾期注册的人员,请到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地址:星辉东路8号301室,电话:83314011)办理逾期证明;其他市州、注册人员请到当地造价管理机构办理逾期证明。
2、建设部已公布的注册有效期满且未按时参加延续注册(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取得注册证书后四年为一个有效期),注册证书、注册专用章已经失效的人员(失效名单附后),按照以下初始注册程序,重新办理申请注册。
(二)、受理条件
1、申请人的学历及从事造价工作年限,必须符合《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中对报考条件的规定。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工程或工程经济类等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七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为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等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2、申请人应在下述单位从事工程造价工作:
(1)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咨询单位;
(2)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定额)管理、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单位;
(3)教育岗位直接从事工程造价理论研究或教学工作。
二、申报注册程序
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采用网上申请注册方式。申请人员应登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ccost.com)进行网上申报。
1、申请人进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先获取密码,然后选择“注册造价工程师个人登陆”(如忘记密码请直接和网页中客户咨询联系)。
2、网上填写申请表时须注意:
(1)毕业时间一栏要与学历证证书上毕业时间填写一致。
(2)从事造价工作年限一栏中一定要按符合报考条件规定的年限来填写(填写要求详见本通知受理条件)。
(3)在工作经历一栏中按劳动合同上的聘用期限填写起止时间和现注册单位名称及证明人。
(4)按要求提供扫描件。扫描件必须清楚,无涂改,太小无法辨认的不予受理,其中扫描件中要求的考试合格证是指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扫描件应有聘用单位公章(其公章必须清晰可辨)、个人签名、聘用期限等内容;本科以下文凭(含本科)不用上传毕业证扫描件;职称证书仅上传高级职称证及高工批文;今年新增申请表的扫描,要求是申请表填写完成,单位签字盖章后,双面扫描上传。
(5)2016年以前考试合格未注册的人员,应出具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盖章认可并补齐30学时的个人逾期注册的情况说明,将此说明做扫描件上传到继续教育情况一栏中(格式见附件1),并在申请表逾期注册教育情况中填上继续教育学时。
3、填写完所要求的基本情况信息后做“保存、上传”,再点击最后一项进行数据上报,上报后会显示“数据已经上报,不能再做修改”等字样(重要:数据必须上报才能看到申报信息,才能审核)。并将“初始注册申请表”下载双面打印,加盖注册单位公章和负责人签字。连同书面资料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当地造价站审核。
4、如上报数据有误或需要修改,请在个人系统“上报信息一栏”里直接“撤回”或者“删除”。待修改完善后再次上报。
三、现场受理需提交的资料及装订顺序
提交材料原件并将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
1、《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双面打印,一份和资料装订,一份单独提交;
2、本人身份证(不用带身份证原件)、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在同一页上);
3、用人单位劳动聘用合同;
4、分公司营业执照(此项内容只限需在总公司下设分公司注册的企业);
5、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在同一页上,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还需提供人事部门的批文);
6、原考试报名单位同意到其他单位注册的证明(解聘证明均可);
7、注册单位出具从事造价工作年限的证明;
8、逾期未注册情况说明(格式见附件4);
9、已失效重新注册人员,还应交回原注册证书及执业专用章;
10、所有材料均用A4规格纸张。
四、各市、州造价管理管理机构首先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通过申请人的密码进入个人系统,审核所填写的情况是否属实、是否已上报,并核对第三条要求中的原件及复印件无误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章,经办人在盖章处签字或盖章,原件退还申请人,然后将书面资料上报省造价管理总站。
五、注册时间
注册申请时间为2016年5月11日至7月24日,具体规定如下:
1、成都地区的申请人在2016年5月11日至7月24日期间的每周一、二、三携申报材料到省造价管理总站518室办理。
2、其他市、州的申请人将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报当地造价管理机械,市、州造价管理机构将核对后的申报材料与省造价管理总站联系后在规定时间统一上报省站审核。四川省造价总站不直接受理除成都地区以外的其他市、州个人资料(时间安排见附件4)。
3、省造价管理总站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检合格后,再将材料整理报送住建部,住建部对报送的资料进行核对后,将合格者名单在网上公布。
5、《各市、州造价管理机构到省造价总站办理初始注册工作的时间安排》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6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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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造价工程师开始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造价师的名义执业。环球网校造价工程师考试频道整理发布 造价工程师注册查询相关资讯,包含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造价工程师注销注册等。本文为:2016年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供各位准造价师参考。
网上初始注册操作程序
(一)申请用户密码
1、申请人登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ccost.com)进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首页右侧)】。
2、点击“注册造价工程师登录”框,点击“获取密码”(已经取得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进入“初始注册人员申请用户登记”窗口,输入本人考试时所用身份证或考试档案号码。
3、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初始注册人员申请用户登记”窗口,输入用户密码(用户自编,建议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选择注册机构(浙江省); 输入联系电话和本人手机号、电子邮件地址。点击“下一步”弹出“您已经成功申请密码”窗口,这时网上注册登陆申请已经完成。建议打印该窗口信息,留存密 码,备查。
(二)申请人网上初始注册
本系统所有打“*”栏为必填项目。
1、在“您已经成功申请密码”窗口点击“登录”按钮,进入【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
※已申请过密码的,可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首页直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此窗口。
2、用户直接点击“初始注册申请业务”链接,进入初始注册申请业务说明界面,在这里提示申请人注册审批流程和操作顺序。点击“我知道啦,我要马上进入”按钮,进入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界面。
3、点击左侧导航栏中“基本情况”按钮,进入基本情况窗口,在这里填写申请人的一些基本情况。其中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所在地区、考试通过年度、 注册单位、通讯地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批准日期、签发单位、邮编为必填项。确认正确录入数据之后,点击页面底部的“保存数据”按钮,保存所填写的信息。
※如发现库内原有数据有误,应与浙江省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联系,提供相关修改依据,申请人不得自行修改。
※“报考省份”栏填注册单位所在省份。
※“聘用单位造价资质证书编号”栏指注册单位已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编号,未取得资质的不填。
※“存档单位”栏指本人人事档案以单位的名义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劳动力市场。
※“现聘用单位”栏必须按单位公章全称填写,不能简称。
※“单位代码”栏填注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号,且必须填。
※“聘用单位类型”栏:凡注册单位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申请人选填“有造价咨询资质”,并在“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号编号”栏填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编号;注册单位没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则全部选填“无造价咨询资质”。
4、在“基本情况”窗口下方打开相应扫描件窗口,阅读“扫描件上传方法”。点击“浏览”,选择本机器预先扫描好的对应图片并打开,再点击“上传”按钮,直至窗口出现相应扫描件。
※申请人应事先将照片、身份证、人事档案关系证明、执业资格证、毕业证、劳动合同证明、社保证明扫描至计算机或拷贝。每份扫描件只能为一页图片,因此, 所有证书类只扫描有照片、姓名、证号、颁发单位印章的内芯,封面不用扫描(若证件姓名和证号不在同一页,需将两页拼接为一张图片)。扫描件必须保存为 jpg图片格式,每张图片必须小于100K。
5、点击左侧导航栏中“工作经历”按钮进入“从事造价业务工作经历”窗口,每点击一次“填 写”按钮可填一段工作经历,每段工作经历填一个代表性工作业绩,其中带“*”的项为必填项。填完一段工作经历点击“保存”按钮后,可继续点击“填写”按钮 填下一段工作经历。在界面中“上报”链接是指上报到建设部的档案库中,记录个人的信息。在已填写的信息没有上报之前可以进行修改、删除操作。上报后则不能 进行修改、删除操作只能查看。
6、点击左侧导航栏中“工作业绩”按钮进入“近两年完成主要工作业绩”窗口,每点击一次“填写”按钮可填一项工作业绩。填完一项工作业绩点击“保存”按钮后,可继续点击“填写”按钮填下一项工作业绩。
※工作业绩为近两年本人完成,网上填报至少三项。
※“委托单位”栏指该业绩项目的委托单位。无委托单位的项目填完成该业绩时本人所在的工作单位。
※申请人的工作经历与本人从事工程造价工作年限、工作经历与工作业绩、网上业绩资料与书面业绩资料所填报的内容、起止日期需吻合、一致,并符合注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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