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证券从业资格 > 证券从业资格备考资料 > 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要点: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要点: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更新时间:2019-02-19 14:06:47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102收藏10

证券从业资格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环球网校编辑整理发布“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要点: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新闻,为考生发布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相关考试重点等复习资料,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和复习,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

中国证券市场实行中央登记制度,即证券登记结算业务全部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公司承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的存管、清算和登记服务。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是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与结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实行行业自律管理。

(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设立条件(需经证监会批准)

1.自有资金不少于人民币 2 亿元;

2.具有证券登记、存管和结算服务所必需的场所和设施;

3.主要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

4.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职能

1.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和管理

2.证券的存管和过户

3.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及权益登记

4.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清算、交收及相关管理

5.受发行人委托派发证券权益(红股、股息和利息等)

6.办理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查询、信息、咨询和培训服务

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包括为证券持有人代理投票服务等)

(三)证券登记结算制度

1.证券实名制

投资者申请开立证券账户应当保证其提交的开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不得将本人的证券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

2.货银对付的交收制度

中国证券结算制度根据货银对付的原则设计。货银对付俗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是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与结算参与人在交手过程中,当且仅当资金交付时给付证券、证券交付时给付资金。

3.分级结算制度和结算参与人制度

我国证券结算采用分级结算制度:《证券法》明确规定,证券公司是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证券和资金清算交收的主体,并承担相应的清算交收责任;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清算交收结果为投资者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在分级结算制度下,只有获得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结算参与人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才能直接进入登记结算系统参与结算业务。通过对结算参与人实行准入制度,制订风险控制和财务指标要求,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可以有效控制结算风险,维护结算系统安全。

4.净额结算制度

证券交易结算方式可分为全额结算和净额结算。目前,我国对证券交易所达成的多数证券交易均采取多边净额结算方式。

全额结算

指交易双方对所达成的交易实行逐笔清算,并逐笔转移证券和资金。

净额结算

是指交易双方对所达成的交易实行轧差清算,并对轧抵之后的证券和资金的净额进行交付。

5.结算证券和资金的专用性制度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按照业务规则收取的各类结算资金和证券,必须存放于专门的清算交收账户,只能按业务规则用于已成交的证券交易的清算、交收,不得被强制执行。

证券从业资格备考资料全部免费下载

  • 考试大纲
  • 备考计划   
  • 真题答案与解析
  • 易错练习
  • 精讲知识点
  • 考前冲刺提分   
点击领取资料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证券从业资格资格查询

证券从业资格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证券从业资格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证券从业资格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