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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营口司法局关于颁发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更新时间:2020-04-21 15:36:46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32收藏9
摘要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公布,环球网校小编为考生们整理了《辽宁||营口司法局关于颁发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大家需要仔细查看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报考条件。更多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指南相关信息请关注环球网校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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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司法局关于2019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局《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法职通〔2020〕3号)要求,结合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现就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领取时间

我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时间为4月13日至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二、领取步骤

1.网上预约。今年我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采取“先预约、再发证”方式。领取人员应按照要求,4月10日-4月12日在网上完成预约领取时间。

预约网址:http://lawreg.sinotn.com/plawreg/index.jsp。

对于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区和境外的申领人员,特别是有发热等症状的申领人员,建议预约延后领取。

2.现场领取。网上预约成功的领取人员应严格按照预约时间段内,在市司法局一楼大厅按照值班工作人员要求,扫描并出示本人的健康码等信息后,到公共法律服务科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手续。

三、相关要求

1.本人领取。为确保证书颁发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由申领人本人凭身份证及《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领取,不得委托他人代领。本人不能按照规定时间领取证书的,需与市司法局电话预约延后领取。

2.遵守秩序。申领人要全程配戴口罩并保持1.5米安全距离,自觉扫描出示本人健康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正确回答工作人员的询问。

3.主动告知。申领人有义务告知本人及与本人共同生活的家人、亲属有无发热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和近14天内的行程及与外来人员的接触情况。从疫情中、高风险区和境外返(来)营办理申领手续的,应提供《解除隔离告知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四、咨询电话

营口市司法局:0417—6656033

营口市司法局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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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 编辑:张炤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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