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材料简答题(五)
2020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已全面开启,您可以使用环球网校提供的“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功能,及时获取2020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各种信息,解释都会提前短信通知,非常方便。
一、材料简答题
1、1989年7月10日,许某被大连甲公司聘为外派船员,双方签定了《外派船员合同书》。甲公司的和大连某拆船公司乙公司签订有《雇用船员合同》,同年7月25日许某即被外派受雇于乙公司所属的巴拿马籍"惠顿"轮.任该轮大管轮之职,期限为一年。许某受雇后,即随船工作。1989年11月28日,"惠顿'轮在土耳其汉杰港卸货,许某在机仓紧固舵机底座螺丝时,左手食指被砸伤,中指亦受伤。经当地医院简单处理后,于同年12月1日被送回北京。
经国内医院治疗,终因伤势过重,受伤的左手食指被截掉一节。许某出院后,多次找乙公司解决伤害赔偿之事,均被拒绝。许某遂于1991年7月1日向大连海事法院起诉,认为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雇用船员合同》第13条的规定,是甲公司为了船员利益而争取到的船东对此种雇主责任的承诺。故要求乙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工资损失和医疗费。
请问:本案应适用何国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46条第1款的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本案属侵权 行为的损害赔偿关系,案件中侵权行为发生地在土耳其国,似乎应适用土耳其法。
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7条的解释,"侵权行为地的法律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如果两者不一致时,人民法院可以选择适用。"据此可见,我国审判实践上对侵权行为地的理解,没有限制在"侵权行为发生地"上,而是采取较为灵活的解释。
因此,许某回国治疗时被确诊而截指,并因此而付出医疗费,也可被认定为是一种侵权行为的结果。这种结果发生在中国境内,因而可按上述解释选择适用中国法。另外,本案双方当事人国籍相同,并均在中国有住所,根据同条规定的后半段,也是可以适用中国法的。
2020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已全面开启,您可以使用环球网校提供的“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功能功能,及时获取2020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各种信息,解释都会提前短信通知,非常方便。
本文内容为《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材料简答题(五)》想要了解更多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指南相关信息,请关注环球网校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我们将为您提供官方资讯,及时掌握考试动态。
最新资讯
- 2021年法考主观题考前模拟练习(12月16日)2021-12-16
- 2021年法考主观题考前模拟练习(12月15日)2021-12-15
- 2021年法考主观题考前模拟练习(12月14日)2021-12-14
- 2021年法考主观题考前模拟练习(12月13日)2021-12-13
- 2021年法考主观题考前模拟练习(12月10日)2021-12-10
- 2021年法考主观题考前模拟练习(12月9日)2021-12-09
- 2021年法考主观题考前模拟练习(11月20日)2021-11-20
- 2021年法考主观题考前模拟练习(11月19日)2021-11-19
- 2021年法考主观题考前模拟练习(11月18日)2021-11-18
- 2021年法考主观题考前模拟练习(11月16日)2021-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