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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国法律史》模拟题(2)

更新时间:2020-07-31 15:17:53 来源:网络 浏览22收藏8
摘要 司法考试改革后客观题分两个批次考试,试卷由原来的三卷改为两卷,根据历年试题内容可知民刑法考点依然是占比最大的,行政、刑诉、民诉次之,三国法、理论法、商经法被称之为小法,下面是“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国法律史》模拟题(2)”。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国法律史》模拟题(2)

多项选择题

1.关于中国古代法制史的表述,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在秦代若教唆未满15岁的人抢劫杀人,按秦律规定,即使分赃仅为十钱,教唆者也要被判处弃市

B.北齐最先设置大理寺,主中央审判权;唐宋时期大理寺主中央审判;明清时期,大理寺则降为慎刑机构,主要作用是复核死刑;清末则将大理寺改为大理院,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

C.唐律要求官员廉洁奉公,严惩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对公罪的处罚远高于对私罪的处罚

D.唐律中规定了刑讯的原则,其中一条规定,拷讯数满,被拷问者仍不招供承认的应当反拷刑讯之人,以查明有无滥刑等情形

2020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模拟题答案见下页

1.【答案】ACD。解析:秦代时期实行教唆犯罪加重处罚的原则。秦律规定,教唆未成年人犯罪者加重处罚。教唆未满15岁的人抢劫杀人,虽分赃仅为十文钱,教唆者也要处以碎尸刑。A项错误,当选。

大理寺是中国古代著名的三法司,首先出现在北齐,大理寺的建立增强了中央司法机关的审判职能;唐宋三法司是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大理寺行使中央审判权;清末大理寺改为大理院,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B项正确,不当选。

公罪指的是“缘公事致罪而无私曲者”,即因公犯罪没有私心。私罪两种情况,第一种是“不缘公事私自犯者”,即为私事犯罪,第二种情况是“虽缘公事,意涉阿曲”,即因公但是有私心。为了保护官吏的执法的积极性对公罪的处罚要低于对私罪的处罚。C项错误,当选。

唐律中规定,拷讯数满,被拷问者仍不承认的,应当反拷告状之人,以查明有无诬告等情形,同时规定了反拷的限制。D项错误,当选。

故本题选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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