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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有关规定的法律责任

更新时间:2020-08-03 14:37:58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49收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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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8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定于8月8日至9日开考,为了帮助大家丰富备考知识,环球网校小编为大家整理发布“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有关规定的法律责任”,希望对各位考生有用。

编辑推荐: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有关规定的法律责任

(1)证券公司承销未经核准擅自公开发行的证券(股票类)的,依照《证券法》的规定处罚。

证券公司承销证券(股票类)有前款所述情形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12至36个月暂不受理其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承销业务有关文件的监管措施。

(2)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承销证券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釆取《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的监管措施;情节比较严重的,还可以采取3至12个月暂不受理其证券(股票类)承销业务有关文件的监管措施;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依照《证券法》规定予以处罚:

①夸大宣传,或以虚假广告等不正当手段诱导、误导投资者;

②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承销业务;

③从事《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禁止的行为;

④向不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的网下投资者配售股票,或向《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禁止配售的对象配售股票;

⑤未按《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要求披露有关文件;

⑥未按照事先披露的原则和方式配售股票,或其他未依照披露文件实施的行为;

⑦向投资者提供除招股意向书等公开信息以外的发行人其他信息;

⑧未按照《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要求保留推介、定价、配售等承销过程中相关资料;

⑨其他违反证券承销业务规定的行为。

2020年8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确定,8月5日起开始打印本次考试准考证,为了便于考生安心备考,小编建议考生可提前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届时我们会及时提醒2020年8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及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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