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法》模拟题(7)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法》模拟题(7)
1.甲从乙处购置一批家具,给乙签发一张金额为40万元的汇票。乙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丙请丁在该汇票上为“保证”记载并签章,随后又将其背书转让给戊。戊请求银行承兑时,被银行拒绝。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单选题)
A.丁可以采取附条件保证方式
B.若丁在其保证中未记载保证日期,则以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C.戊只有在向丙行使追索权遭拒绝后,才能向丁请求付款
D.在丁对戊付款后,丁只能向丙行使追索权
2.甲向乙购买原材料,为支付货款,甲向乙出具金额为50万元的商业汇票一张,丙银行对该汇票进行了承兑。后乙不慎将该汇票丢失,被丁拾到。乙立即向付款人丙银行办理了挂失止付手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多选题)
A.乙因丢失票据而确定性地丧失了票据权利
B.乙在遗失汇票后,可直接提起诉讼要求丙银行付款
C.如果丙银行向丁支付了票据上的款项,则丙应向乙承担赔偿责任
D.乙在通知挂失止付后十五日内,应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2020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模拟题答案见下页
1.【答案】B
解析:票据保证是指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为担保票据债务的履行,以负担同一内容的票据债务为目的,在票据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然后将票据交还请求保证人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
根据《票据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票据保证不得附有条件。A项错误,不当选。
根据《票据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保证人必须在汇票或者粘单上记载保证日期。根据《票据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当票据保证中未记载保证日期时,出票日期即视为保证日期。B项正确,当选。
根据《票据法》第五十条规定,票据的保证人与被保证人对票据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题中丙、丁二人应当对戊承担连带责任,戊可以请求丙、丁其中任何一人对其承担责任。C项错误,不当选。
根据《票据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保证人在清偿票据债务后,可以行使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当丁对戊付款后,丁作为票据保证人可向丙及其前手行使追索权。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B。
2.【答案】BC
解析:《票据法》第十五条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票据丧失并不必然导致票据权利的丧失,失票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对自己的票据权利进行救济。A项错误,不当选。
丙银行已经对汇票进行了承兑,确定地负有票据义务,故乙可以直接起诉要求丙银行付款。B项正确,当选。
乙在丢失票据后立即办理了挂失止付,如果丙银行向丁支付票款,则应当向乙承担责任。C项正确,当选。
乙应当在挂失止付后三日内申请公示催告。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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