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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银行从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难点:贷款诈骗罪

更新时间:2015-08-26 17:01:26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113收藏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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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银行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作为银行从业资格考试的基础科目,考生需全面掌握该科目的知识点与考点,环球网校银行从业资格频道小编特将该科目的复习难点进行了整理归纳,本文即为“2015银行从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难点:贷款诈骗罪”,希望助各位考生一臂之力。

  点击查看:2015年银行从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考试难点汇总

  贷款诈骗罪(P269-276)

  主体:一般主体自然人。

  内容: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

  信用证诈骗罪

  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附随的单据、文件;使用作废的信用证;骗取信用证;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

  信用卡诈骗罪★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使用作废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的,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

  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

  票据诈骗罪:明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签发空头支票或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以骗取财物的;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以骗取财物的。

  金融凭证诈骗罪: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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